存单质押登记机构包括哪些方面?
磐安法律咨询
2025-04-11
存单质押登记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,这些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、房产等不动产的管理工作,是存单质押登记的重要机构。第二,农业农村部门,因为在农村地区,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质押物,而这部分工作通常由农业农村部门来处理。第三,不动产登记机构,这些机构负责统一登记所有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,如《不动产登记条例》的实施,为存单质押提供了法律保障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六十三条:'建立不动产抵押物权初始登记制度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的不动产,经登记,可以向其他债务人以外的债权人提供质押。”第七十条:“法律对物的归属有特别规定的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》第二条:'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初次登记不动产(以下简称首次登记),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。'第十二条:“存单质押登记申请书、证明存单的有关材料等其他文件资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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